上海行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行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经营区域设立代理经销商。凡公司在中国境内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本公司核准授权,承认其在经营区域内的代理经销权。
一、代理经销商要求:
a.熟悉本地区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的销售网络,并具有独立开拓市场的能力;
b.有良好的产品推广能力;
c.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1-3名专业、专职安装调试人员,我司会有前期技术培训);
d.严格遵守本公司全国统一市场推广方案;
e.不得在经营场所经营同类竞争性产品;
f.合同签约期为一年,到期后视销售业绩续签;
g.一级代理经销商展厅必须保证至少20个样品。
二、代理经销商的权利:
1、凡作为本公司代理经销商,在其代理经销区域内本有限公司不再设立其他代理经销商,以保证在此区域内的代理经销权。
2、若该区域已有其他代理经销商,一旦设立了代理经销商,本有限公司将委托该区域内的原有经销商向其他代理经销商提供货源,价格由本公司依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代理经销商在从事本有限公司系列产品的经销活动过程中,本有限公司将对其提供产品库存种类、数量及供货的保证。
4、代理经销商在签订合同期两年内若终止代理合同,本有限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进货价的80%退还代理商样品的货款。
5、代理经销商可免费参加本有限公司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
6、对销售过程或售后服务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本公司派技术人员远程协助解决。
7、代理经销商的要求,可派人员前往技术培训和销售培训。
8、为提高本有限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本有限公司将与代理经销商共同参与区域内展销会、产品发布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并对其在当月的定货产品提供优惠政策。
公司名称:上海行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18916889318